2002年7月,中央财政设立了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财政部、农业部也专门颁发了《海洋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拥有相关船只的渔民持有关证件,将渔船运到指定地点进行拆解报废,而后通过审批,根据渔船体积、功率大小可以获得渔船报废转产补助资金。 这一利好政策出台后,最高兴的不是渔民,而是苍南县渔业系统和渔业乡镇的几名干部——他们发现了一个绝佳的敛财机会。于是,《暂行规定》经过层层转发、级级传达,到达苍南县的一些乡镇时却被卡住了。利用优惠的政策和渔民的不知情,一场场倒卖船证、骗取补助资金的腐败交易在苍南的4个渔业乡镇蔓延开来,国家的专项资金俨然成了腐败分子嘴里的肥肉。 近日,苍南4个渔业乡镇的6名副镇长以上干部、县渔政系统2名中层干部,以及2名渔民和1名渔业经营管理员,分别因涉嫌行贿、受贿、贪污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政策成了生意经
转手一下赚3万 2002年下半年的一天,渔民黄某找到苍南县中墩乡的渔业经营管理员陈甲,询问有没有人想购买船证。这让陈甲觉得有利可图,便找到中墩乡原副乡长陈乙和现任乡书记兼乡长陈丙,3人商量后决定,先买下船证,然后再找其他船只替代。 很快,陈甲用别人的名义向黄某购买了3213船舶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产权登记证书等渔船证书。然后,他又马上出面购买了与3123船舶相似的旧船只。为了掩人耳目、以假乱真,他们还让人重新喷漆,将船号涂改为3213。 一切准备工作就绪,接下来的工作就手到擒来了。2002年11月11日,他们向上级部门申请该渔船报废转产补助资金,上级部门经审核批准后于2003年6月和2004年4月,2次下拔该船补助款合计5万元。3人以他人名义领取补助款后,平均瓜分了。 “在他们看来,这就是做买卖。3个人凑点钱,讨价还价后花8000多元买下渔证,再花1万元买下规格相似的破旧渔船;然后利用职务便利,轻轻松松就把本该给渔民的专项资金揽入囊中。”苍南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生意经”,“这样一来一去,就净赚3万多元!” 经查证,从2002年上半年至2004年,陈甲在任苍南县中墩乡渔业经营管理员期间,多次单独以同样手段向县渔业部门申请报废,骗取报废补助款合计16万元。最后,终于因为纪委的查处而露出马脚。
报废船只占五成
乡镇干部蛀虫多 但这只是冰山一角。 检察机关分析,中墩乡有关人员骗取渔船报废补助款的行为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件,而是全县沿海乡镇可能涉及的共性问题。为此,县检察院反贪局立即组织人员兵分二路,一路到海洋与渔业局海港监督站调取全县所有报废渔船档案,一路到县财政局农财科调取报废渔船补助款领取凭证。在对每个乡镇单位进行逐一分析后,检察机关先后从大渔、霞关、巴曹等3个重点渔业乡镇入手,一场隐藏在权力背后的黑色交易随即浮出水面。 “苍南县10多个渔业乡镇,150多条报废渔船,仅中墩乡、大渔镇、霞关镇、巴曹镇4个乡镇的报废船只就达到80多条,占总量的五成以上。令人吃惊的是,这几个乡镇都出了问题。”办案人员说。 2002年12月至2005年5月,杨某在任巴曹镇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累计21615元。 2002年,林某在担任巴曹镇分管渔业的副镇长期间,为黄某、张某两人办理审批渔运辅助船和渔业捕捞许可证时提供帮助和便利,从中收受20800元。 2002年3月至2004年11月,施某在担任大渔镇副镇长分管大农业期间,利用审查渔船报废补助的职务便利,先后4次非法收受渔民王某等人钱财,计20800元。 除以上3人因受贿被起诉外,年仅34岁的陈凯(化名)也因贪污罪被起诉。2003年5月,他在担任霞关镇副镇长分管渔业工作期间,利用其签署审核海洋捕捞渔船转产报废补助的职务便利,骗取补助资金5万元,并分得4万元。 渔政干部也争利
监督管理有漏洞 调查中,检察人员发现,作为资金申报第二阶梯的渔政人员也在利用自己的职权从中捞取好处。 鱼贩陈玉(化名)在得知渔船报废可以申请转产转业补助款后,也将其作为一种赚钱的买卖。 2004年,他先后向巴曹镇渔民陈林(化名)、张某等人购买渔船和证书,并向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申请渔船报废转产转业补助款。在申请渔船报废过程中,陈玉先后向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渔港监督长曾某“进贡”了15500元,向副监督长杨某“孝敬”了11条中华香烟。陈玉则从中获利15万元之多。 除此之外,监督长曾某还先后3次收受巴曹镇渔船修理厂及渔贩所送财物合计20500元。自2002年被任命为海港监督副监督长后,杨某也先后收受报废渔船定点拆解船厂及渔民为渔船报废所送8笔贿赂,共计21000元。 《暂行规定》的出台原本是考虑到海洋生态环境,让一些渔民放弃靠海吃海的传统做业方式,鼓励他们将精力转移到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水产市场、休闲渔业以及利用报废渔船做人工鱼礁等项目建设中去,并给予一定的补贴。但如此体贴民心的一项制度却被腐败官员利用,在具体实施中走了样。 苍南检察院反贪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该窝案凸现出一些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淡薄,贪图个人利益——不管是知情渔民还是乡镇、渔政干部,都将其当成一种牟利手段,甚至作为一桩生意和买卖去做。此外,渔船拆解报废的监管工作也存在一定的漏洞——被查处的渔船仅仅在外表做了手脚,只要拆解点检查仔细是可以发现问题的。 |